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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被盗 物管是否应该在小区温馨提示?

http://www.newssc.org           2008-03-20 09:55:28

四川新闻网消息  
  

  去年年底,有小偷翻窗进入我家盗窃,事后,我们找到物管和保安解决此事,对方说因为我家被盗他们都被扣了工资,但是奇怪的是,这笔钱既没有作为对小区业主的赔偿金,也没有作为增强小区安全保卫设施的经费,后来物管也没有将此事通告小区业主,提醒大家注意防范,单元楼也没有增加监控设施……

  业主

  被盗后物管没贴提示  

  近日,天邑花园业主“qianqian83”在社区金版http://city.cdqss.com论坛上发帖说,自己家里被盗后,物管称已扣了当值保安的工资,但是对自己没有进行任何赔偿,事后也没有就此在小区进行公告,“小区发生偷窃事件,物管应该第一时间在小区张贴通知,提醒广大业主加强防范,单元楼也该增加监控设施嘛。”帖子一出,网友们议论纷纷。“野生天麻”跟帖道:“小区的治安问题不仅是要堵住外面的闲杂人员,小区内还应建立起有效的巡逻机制和岗位问责制。”

  物管

  没有明文规定

  3月17日,记者来到天邑花园,小区物管处主任郑键向记者证实小区内确实曾发生过盗窃事件。对于业主“qianqian83”提出的问题,郑键解释说,作为小区的秩序维护员,物管并不能为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承担直接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条文规定盗窃发生后物管方必须要贴出通知通告小区业主,或者由物管来赔偿业主的损失。“小区内的安全保卫设施按照规划是到位的,为单元楼增加监控设施超过了目前的服务范围,业委会成立后我们可以与广大业主协商解决。”作为物管方的成都天邑泰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周明恩随后向记者出示了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值班保安和相关责任人员处罚的存档文件, “通过开会检讨、罚款等形式,我们希望能够提高保安队员的责任感。”

  声音

  应贴通知提醒防范

  在小区内,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几位业主。从事过政法工作的何大姐在小区里住了2年。何大姐认为只有在明确界定了业主和物管的责任后才应涉及赔偿的问题。但何大姐也表示:“小区的保安更换太频繁,而且训练也大不如前了。”另一位业主周先生则认为被盗事件发生后,物管起码要贴出通知提醒业主注意防范, “物管作为服务方,你的服务不完善造成业主损失,应当做出赔偿。但是在案件没破获之前,赔偿应该考虑有一定的比例或者额度。”

  律师

  合理建议物管应采纳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曾文忠律师认为,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小区发生被盗事件后,物管应该贴出通知提醒广大业主防范,但是作为业主的一种合理性建议,物管应该采纳。由于被盗事件的发生是“多因一果”,需要综合分析,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破案,物管和业主则可以在法庭上协调解决赔偿问题。(记者 武国仁)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张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