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建设厅立即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洪波任指挥长的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对成都五城区以及部分重灾区的建筑物进行了排查,并启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加强地震灾后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同时,受地震影响而停工的建筑工地也逐步恢复施工。
建筑物质量全面排查开始
成都市建委应急救援质量检查组对五城区(含高新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建筑物的质量状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市建委牵头组织规划、房管、国土等部门和工程技术专家,组成100个灾区房屋安全评估工作小组深入都江堰市城乡开展房屋安全评估工作。从5月17日开始,7天之内将都江堰城区房屋安全拉网排查一遍;15天之内把乡镇和农村房屋安全排查一遍,排查对象包括框架、砖混、砖木、土坯房等各类房屋。针对五城区及高新区群众咨询量急剧增加的情况,17日又增派28名重庆市建委技术专家加强成都五城区及高新区公共建筑物质量检查工作。
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五城区(含高新区)共检查243幢建筑物,其中1幢不能使用,周边应设置警戒线;38幢建筑应暂停使用,加强观察,经鉴定后再确定是否使用;204幢建筑未发现影响主体结构的安全隐患,可以继续使用,但应及时加固或修复局部裂缝及脱落装饰件。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只需3天为加强地震灾后房屋安全监督管理,成都市房管局立即下发《关于加强灾后直管公房及建筑区划内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将按“灾后特事特办”原则最长3天可到账。
对房屋损坏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明确表示,建筑区划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地震损坏、需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灾后特事特办”原则启动紧急维修程序。受灾业主、相关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资金使用备案申请后,经相关机构调查、核实,报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监管部门备案,并责成相关单位及时组织抢修。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监管部门及时划拨资金。记者从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了解到,从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到资金到达申请人手中,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现在最长只需3天。
建筑工地已恢复施工
目前,由于省内部分地区地震情况初步稳定,省建设厅发出通知,各地可根据地震部门的地震趋势预测和实际情况,按照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恢复辖区内建筑施工现场施工。
省建设厅要求恢复施工时,工程项目需进行全面质量安全检查。在质量方面要求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开展全面的质量自查工作。在自查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实施整改;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相关单位应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需要加固处理的,相关处理方案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作相关备案后,方可实施加固处理。在施工安全方面要求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全面自检,有明显隐患的要通过检测部门重新检测合格;现场防护设施、临设、工地围墙、脚手架、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临时施工用电等经检查合格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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